服務項目 : 申請閱覽,影印本所公文書
申辦對象 : 民眾
主辦單位 : 原案件承辦單位
應備證件 :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:
一、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。
二、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,應檢具委任書。
三、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申請方式 :臨櫃 、郵寄
交付方式 :親自領取
處理期限 :30日
備註 : 一、繳費與否 :依現場檔案閱覽抄錄複製型式及數量收費。
二、檔案應用諮詢電話: 07-6751029 分機 2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