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【暑期青少年菸害防制 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】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8-18 11:39 承辦單位:甲仙區衛生所

    【暑期青少年菸害防制 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】

    1. 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,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或購買菸品,任何人也不可供應或販賣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。

       

    2. 未滿18歲的吸菸者必須要接受戒菸教育,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,父母或監護人會被處以新台幣2千至1萬元的罰鍰。

    戒菸資源:

    免費戒菸諮詢專線:0800-63-63-63

    全國超過3,4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

    洽各地方政府衛生局(所)接受戒菸諮詢或服務,可免費索取戒菸教戰手冊

    .

    暑期青少年菸害防制QA

    兒童及少年吸菸之限制

    問題

    回答

     

    1.青少年可以吸菸嗎?

    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,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或購買菸品,任何人也不可供應或販賣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。

    2.未滿18歲的吸菸者會被處罰嗎?

    未滿18歲的吸菸者必須要接受戒菸教育,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,父母或監護人會被處以新台幣2千至1萬元的罰鍰。

    3.父母也要陪同未滿18歲的吸菸者子女一起接受戒菸教育嗎?

    父母或監護人並不需要陪同接受戒菸教育,但未滿18歲且沒有結婚者,其父母或監護人有讓吸菸青少年接受戒菸教育的責任。

    4.可以販售菸品給說是要幫父母或其他成年人買菸的未滿18歲青少年?

    不論理由為何,任何人都不可以提供或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者的青少年,違反者會被處罰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。

    5.家人、監護人或其他有監督權的人,若沒有禁止青少年吸菸是否也會受處罰?

   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5條的規定,家長、監護人或其他有監督權的人如果沒有禁止青少年吸菸,情節嚴重者,可以處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。

    類別:菸害防制
    關鍵字:菸害
    上版日期:109-08-18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